3月13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县支行行长张维滨一行来到夏县人民法院,将书写有“雷霆办案捍卫金融债权 执行利剑净化信用环境”的一面鲜红锦旗赠送给夏县法院,对法院立、审、执紧密配合,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执行涉金融类案件,提高不良贷款回收率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案情经过
2022年2月17日,夏县某某超市在县工行签订经营快贷借款合同45.4万元,借款期限为六个月,并有两名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8月16日借款期限届满,但被告某某超市未足额偿还该笔借款。2022年12月19日,工行夏县支行将该超市和两名担保人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剩余贷款本息43万余元,并提交了保全申请。
收到申请后,办案法官对夏县工行提供的保全材料进行快速审查,确认材料完备且所提供保全担保足额无误后,向其详细释明申请保全的注意事项,当天便做出保全裁定,移送执行局进行执行。
执行局法官接收案件后,立即对三被保全人名下银行、微信、支付宝等账户等进行了网络查询,及时控制了37万余元,切实做到了高效办结。
当被告收到其账户被冻结的信息后,积极联系法院和原告,表示其愿意主动还款。办案法官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并约好到庭时间,促使双方进一步敲定和解协议,并及时出具民事调解书。
在该案办理中,保全措施的法律效力促使当事人积极配合纠纷解决,保障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了以保全助和解、以调解促营商的圆满结局。
收到锦旗后,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旭东邀请县工行一行开展座谈。座谈会上,县工行对夏县法院切实发挥司法职能,依法公正裁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双方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两家沟通合作,强化地方银行的金融风险防控进行了交流。刘旭东院长表示,夏县法院将继续深化与辖区内金融机构的联动,持续推进创建信用体系建设,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为金融行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助力夏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