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吃拿卡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运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精准监督、从严执纪、持续加力,严肃查处了一批有影响、有震慑的案件,现将4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
永济市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黄勇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钱款问题。
2010年10月至2020年12月,黄勇在先后担任万荣县、河津市和永济市人民法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法院相关项目工程承揽、案件审判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多名企业主或案件当事人钱款共计328.4万元。此外,黄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23年2月,黄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二
稷山县人社局专技股原股长郭增民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好处费问题。
2010年9月至2021年11月,郭增民利用审核企事业单位人员职称评定资料的职务便利,先后127次收受267人次好处费36.36万元。此外,郭增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22年11月,郭增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三
闻喜县涑水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原主任曹建军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企业财物等问题。
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曹建军在担任涑水公园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涑水公园相关项目招标事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企业负责人财物共计28.88万元;2019年年底,曹建军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某企业中标涑水公园绿化养护项目,并要求该企业以“挂名领薪”方式,为其女发放工资、缴纳社保,累计6.38万元。此外,曹建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22年8月,曹建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四
闻喜县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郭云晓利用职务便利向企业索要钱款问题
2021年7月至11月,郭云晓在处理某物流公司超限运输一事中,以罚款名义向该公司索要2万元;在帮助某企业承揽交通局相关工程过程中,以押金名义向该企业索要1万元。此外,郭云晓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2022年7月,郭云晓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