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运城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运城市统计局
(2023年3月28日)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各级政府坚强领导和广大被调查对象支持配合下,2022年度全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已经圆满完成。这次人口抽样调查,按照多阶段、分层、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在全市13个县(市、区)和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抽取了159个乡(镇、街道),765个村(居)委会,38883个住户,调查登记常住人口113822人。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22年11月1日零时。经对抽样调查结果进行科学推算,现将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4718499人,比上年减少14738人,减少0.31%。
二、人口自然增长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32027人,比上年减少1092人;出生率为6.78‰,比上年下降0.16个千分点。死亡人口39972人,比上年增加2182人;死亡率为8.46‰,比上年上升0.54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68‰,比上年下降0.7个千分点。
三、人口分布
2022年末全市各县(市、区)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四、城镇与乡村人口构成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402896人,占常住人口的50.9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15603人,占常住人口的49.07%。
五、人口性别构成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2390703人,占常住人口的50.67%;女性为2327796人,占常住人口的49.33%,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70。
主要指标解释:
人口数
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有生命的个人总和。
年度统计的年末人口数指
每年12月31日24时的人口数。本公报中的人口数是指本年度12月31日的常住人口。
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的常住人口包括:
1、在抽中调查小区居住并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口;
2、在抽中调查小区居住半年以上,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的人口;
3、在抽中调查小区居住不满半年,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4、在抽中调查小区居住,户口待定的人口。
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
城镇人口
是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
乡村人口
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其包括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
出生率(又称粗出生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出生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资料中的出生率指年出生率。
其计算公式为:出生率=年出生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公式中:出生人数指活产婴儿,即胎儿脱离母体时(不管怀孕月数),有过呼吸或其他生命现象。年平均人数指年初、年底人口数的平均数,也可用年中人口数代替。
死亡率(又称粗死亡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资料中的死亡率指年死亡率。
其计算公式为:死亡率=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人口自然增长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
计算公式为:人口自然增长率=(本年出生人数-本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
性别比
指男性人口数与女性人口数之比,通常用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